106年度移轉訂價(BEPS)案件於今年10月起進行選案查核。國稅局指出,主要將針對六大指標查核,如毛利率和利潤遠低於同業者、與特定低稅率關係人交易頻繁、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資料、有形與無形資產對價關係異常、連三年損益呈不規則大幅變動等。
外勞仲介官員表示,最常見的情況是有形與無形資產對價關係異常,當關係企業間的進銷貨交易、技術、專利或商標等售價或成本異常,甚至有利潤留置海外時,國稅局自然會認定該交易違背常理,可能會有資產移轉到免稅天堂國別的情況。
為防杜企業運用不法逃漏稅,財政部五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
外勞仲介官員表示,為避免跨國企業集團透過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交易,將利潤留在低稅負國家或免稅天堂、侵蝕稅基,因此自103年起實施移轉訂價查核制度,五區國稅局每兩年專案列管,查核業者的受控交易是否涉及不合營業常規安排。
外勞仲介常見問題
Q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A 1.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2.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Q 雇主是否需親自參加講習?可不可以由他人代替雇主參加講習?有沒有資格限制??
A 雇主得委託親屬代理參加講習 ,惟比照民法規定,需滿20 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若是聘僱家庭看護工,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
(4)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5) 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2. 若是聘僱家庭幫傭,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參加。
Q 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A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Q 雇主可以叫外籍勞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業務必要,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雇主可以自由指派外籍勞工隨本國勞工進行以上的工作。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官員也建議,從事受控交易的營利事業在申報所得稅時,應事先備妥企業綜覽、組織結構及受控交易的彙整資料,達到申報門檻者,也必須準備移轉訂價報告,以及其他與關係人或受控交易有關並影響其訂價的文件。
如果營利事業有短漏報情況,且經稽徵機關查核,除了依照所得稅法第110條核定補繳漏稅額,還會處三倍以下所漏稅額之罰鍰。除了罰鍰以外,企業主也得負擔刑事責任,按稅捐稽徵法第41條規定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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